新華財經北京9月15日電 交易商協會15日消息稱,為進一步提升注冊發行工作質效,增強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,交易商協會在《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注冊工作規程(2023版)》基礎上,進一步優化成熟層企業服務便利機制,不斷提升債務融資工具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。
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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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優化成熟層企業標準
(一)《注冊工作規程(2023版)》第七條第(二)項及第八條總資產報酬率指標由3%調整為2.5%。
(二)《注冊工作規程(2023版)》第七條第(二)項中“若資產規模超過3000億元,可適當調整資產負債率、總資產報酬率財務指標要求”的資產規模要求,由3000億元調整為2500億元。
(三)《注冊工作規程(2023版)》第七條第(三)項關于信息披露成熟的要求,由“不少于3期,發行規模不少于100億元”調整為“不少于3期或發行規模不少于100億元”。
(四)主業處于關系國家安全、國民經濟命脈和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,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專項任務的企業,可豁免總資產報酬率要求,在滿足成熟層企業其他相關要求基礎上成為第一類企業。支持民營企業享受成熟層企業注冊發行流程便利。
二、提升成熟層企業注冊發行便利
(一)優化成熟層企業發行掛網時間。統一注冊模式下,成熟層企業各品種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掛網時間均縮短至1個工作日。
(二)延長第一類企業注冊通知書有效期。統一注冊模式下,第一類企業注冊通知書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。
(三)精簡第一類企業受理環節。注冊要件齊備性問題與信息披露完備性問題一次性反饋,提高注冊效率。
三、切實做好機制優化配套工作
(一)企業、主承銷商應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發行承銷,嚴肅市場紀律,公平對待所有投資者,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和市場良好生態。
(二)鼓勵主承銷商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注冊,加強對重大戰略、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金融服務,鼓勵主承銷商積極參與債券做市,相關情況將納入主承銷商日常評價。
(三)發揮交易商協會作為自律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,為企業債券發行搭建專業服務平臺,鼓勵主承銷商組織線上線下路演,促進企業與投資者深度交流互動。
四、保障機制優化平穩實施與過渡
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企業和中介機構可按照要求,積極做好新注冊項目申報準備,穩妥做好已完成注冊和注冊過程中項目與本通知的銜接,切實保障相關機制優化平穩有序推進。交易商協會將根據市場發展及投資者保護的需要,進一步優化分層分類管理工作機制,更好提升各類型企業融資便利,加大民營經濟等重點領域支持力度,具體措施另行通知。